今日下午,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、奇智软件(北京)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,即被业界称为“3Q大战”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宣判。此次宣判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宣判过程。最终,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,认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,并在360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。
对于判决结果,360方面也给出了回应,该公司称:“1,创业公司对业界知名山寨之王的腾讯抱存巨大的恐惧,是因为腾讯不仅抄袭他人之作,而且大规模进行软件捆绑;2,修改自己电脑里的软件,是用户的当然权利;3,我们担心此判决结果将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,创业公司生存空间将被挤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