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一对小情侣一起玩网游,却因玩游戏与他人产生纠纷,进而持械将他人打伤,女友李某趁回家治伤的机会逃跑,以为逃得出法律的制裁,殊不知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近日,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。
2013年4月12日凌晨1时许,被告人李某因玩网络游戏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纠纷,随后,其伙同男友王某(已判刑)到合肥市庐阳区双岗附近某网吧,分别持匕首和伸缩棍对正在网吧上网的杨某实施殴打,致杨某手部、头部受伤。
在场人员赶紧打电话报了警,随后,李某与王某被赶到的民警现场控制,当场收缴作案工具匕首和伸缩棍,李某与王某被移交双岗派出所处理,因李某手上有伤,办案民警遂让其回去自行疗伤,孰料李某竟然畏罪潜逃,公安机关只得将其上网追逃。
2014年2月20日,被告人李某被福州铁路公安处福州车站公安派出所的民警抓获归案,归案后,李某如实供述了罪行。经鉴定,被害人杨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。
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因琐事持刀、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