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岁读中学的李化(化名)因为经常玩网络游戏,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,在课余一次补习中对女同学兽性大发,未遂后残忍将其杀害。经判决李化将要在牢房中渡过15年。
日前,这一起令人悲痛的案件已经正式判决,记者从萧县人民法院获悉,被告人李化(化名)因涉嫌故意杀人获刑有期徒刑15年。
被告人李化,男,1999年1月1日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萧县某乡中学学生。2013年9月1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9月29日经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,当日由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。
2013年9月14日上午8时许,被告人李化(化名)到其女同学小娟(化名)家问作业,后让小娟把书送到自己家中,小娟到了李化家中,李化由于沉迷网络,经常浏览不健康网站,兽性大发,便产生强奸小娟的想法,于是李化从后面抱住女同学小娟,小娟见到李化举动反常便要回家,李化便将自家大门锁上,李化发现女同学小娟要从大门翻出去,即从厨房拿了把菜刀架在小娟脖子上,并将小娟架到家中二楼,后李化持刀将小娟杀害,将尸体从自家楼梯中的窗户扔到了家中厨房的平台上,并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清理。案发后,李化投案自首。
被告人李化故意杀人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化犯故意杀人罪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予以支持。被告人李化由其父带至萧县公安局投案,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罪行,构成自首。被告人李化实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,且被告人李化父亲主动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,可对被告人李化从轻处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遂作上述判决。
9K9K小编有话说:一方面我们的有关部门要大力构建绿色文明的网络环境,加强网络监管,但最重要的还是玩家自己要提高自律,不要轻易被那些钓鱼网站吸引。